如今法律要求政府做到資訊公開,政府的資訊公開後,公民能更方便的獲取政府資訊,行使自己的監督權對政府工作進行監督。為了實現資訊公開,各個省的政府都做出了相關規定,江西省也不例外,那麼江西省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是什麼?在下面的文章中將帶來具體介紹。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省政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資訊主要有以下9類:
1、概況資訊。包括省情介紹,機構職能,領導資訊。
2、法規檔案。包括法規,規範性檔案,其他有關檔案。
3、發展規劃。包括髮展規劃,工作計劃。
4、工作動態。包括政務動態,突發事件,公告、公示,統計資料。
5、人事資訊。包括人事任免,考錄招聘,表彰獎勵。
6、財經資訊。包括財政預決算,政府採購與招投標,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經費,稅收,金融,政府投資專案,招商專案。
7、行政執法。包括執法依據,執法動態。
8、公共服務。包括面向公民的服務資訊,面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服務資訊,涉外服務資訊。
9、其他需要公開的資訊:除上述8類資訊以外的需要公開的其他資訊。
具體參見省政府辦公廳編制的《江西省人民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資訊,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刊登政報等形式。網上公開的資訊以電子文件形式儲存。
(三)公開時限
網上公開的資訊,除概況資訊、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行政執法依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公共服務等資訊長期留存外,其他資訊網上留存的期限不超過1年。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將自政府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省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資訊,可以向省政府辦公廳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省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絡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郵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 省政府辦公廳
(二)不予公開的政府資訊
1、屬於國家祕密的;
2、屬於商業祕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祕密被洩露的;
3、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造成不當侵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
根據上文介紹,想必大家對江西省政府資訊公開規定有哪些已經有了一定的瞭解。江西省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中規定了需要主動公開的資訊範圍、公開形式以及公開時限等,除了主動公開的資訊,公民還可以申請公開其他資訊,具體內容都在上文中有介紹,可以仔細閱讀上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