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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申請流程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1.96W)

一、資訊公開申請流程是什麼?

資訊公開申請流程是什麼?

(一)確定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是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所設定的相應辦事機構,是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主體。受理機構的詳細聯絡方式見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政府資訊公開指南。

(二)提出申請

1、獲取和填寫申請表

向受理機構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須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樣本見附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上下 載電子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資訊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釋出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確定資訊載體的提示。

2、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府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網站、信函或當面遞交填寫完整的《申請表》。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務資訊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務資訊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申請程式。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資訊如果屬於行政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資訊,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式,告知申請人獲得資訊的方式和途徑。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哪些是屬於重點公開的內容?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專案、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專案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資訊公開的申請流程在我們國家是屬於非常重要的一個專案,通常狀況之下可以公開的資訊都是非常明確的,涉及到個人隱私,還有就是國家祕密的情況之下的話,就是不能夠公開的。還有一種資訊是針對特定人的,所以經過申請之後是可以針對特定人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