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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區物業強拆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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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區物業強拆怎麼處理?

一、被小區物業強拆怎麼處理?

被小區物業強拆是可以報警處理;物業公司屬於提供物業服務的營利性企業法人,不屬於國家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也不屬於法律授權的行政組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事強制執行權由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強制執行權由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行使或者由無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行政組織申請人民法院行使。物業公司作為營利性企業法人,不具有強制執行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公司發現業主存在違規裝修或者建設時,應當履行制止和報告等職責。該制止並非指強制拆除,而是警告、勸阻,由業主自行拆除、恢復原狀;業主不自行拆除、恢復原狀的,物業公司應向有關行政管理報告,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業主的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三十四條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後,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二、物業管理公司的職責有哪些?

1、物業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準,對其經營管理的物業進行維修和技術管理,包括對房屋安全與質量的管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

2、物業裝置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裝置主要有給排水裝置、燃氣裝置、供暖裝置和通風裝置、電氣裝置等;

3、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使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具體包括汙染防治、環境保潔、環境綠化等;

4、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採取各種措施,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對小區的治安進行管理,對小區的消防安全進行管理以及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與人員進行管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強拆是可以實施的行為,但一定要獲得法院的認可才可以實施,同時還要授權於相關的部門才能進行強拆,如果是被物業進行強拆的話,那麼完全是不能獲得法律的認可,對於被拆遷者是可以走法律的流程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