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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被強拆了怎麼辦 | 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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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被強拆了怎麼辦,如何處理?

拆遷被強拆了怎麼辦,如何處理?

首先應當知道強制拆遷是否是合法的,土地徵用房屋強制拆遷應由有關單位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即只有司法強制拆遷才算合法。對於有合法手續的強制拆遷,但是人就應當自己疏忽了什麼。根據法律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做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強拆方屬於非法的,那麼,當事人首先應當冷靜,積極收集證據,到公安局報案。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立即報警求助,同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在被侵害之後可以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二、強拆房屋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1、拆遷補償決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2、經法院的立案審查,做出的拆遷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式合法,而且必須具有依法取得裁決職權的部門作出。

3、法院已經受理此案,並向被強制拆遷人下達了執行通知書等相關手續。

4、只有在被拆遷人不自動拆除的情況下,才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5、法院採取的強制措施,必須經過合法的審批。

在遇到拆遷時,要分清楚拆遷中的拆遷程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強制拆除,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的留下相關的證據,方便進行事後救濟維權。

三、房屋拆遷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拆遷前必須公示

拆遷之前,當地政府都應依法向拆遷區域釋出正式拆遷公告,主要內容通常為拆遷原因、拆遷期限、拆遷範圍,拆遷安置辦法等,拆遷公示需要在徵收範圍內廣為張貼,讓每一戶被拆遷人都瞭解知曉拆遷事項,方便被拆遷者行使自己的權利。另外,也需要對被拆遷人員的安置情況,補償辦理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示。

2、避免簽署空白安置補償協議

在拆遷過程中,一些拆遷方只是提供一份格式協議,許多地方都是空白,在不填寫內容的情況下就試圖說服簽字。這時被拆遷人一定要堅持兩個原則,“口頭上的許諾,一定要在書面上寫明”、“合同不能留空白,一定是填滿,防止出現事後塗改或不認賬”。簽字協議須自己留一份,這是自己的權利。

所以遇到被強拆的情況下,首先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辨到底是屬於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那麼就對應的採用合法的手段來處理,如果是非法的那麼就要對應的採用非法的手段來處理,總之只要是侵犯了個人合法利益的,都可以通過對應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