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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土地徵收 閱讀(2.76W)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如某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稅年稅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淨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佔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稅務部門規定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後10日內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稅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即:(300×2 60×15×3)/12)

月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稅 480

應交稅金——應交車船使用稅 275

應交稅金——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 750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戶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都市計畫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稅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稅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目前土地使用稅只在鎮及鎮以上城市開徵,因此其全稱為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土地使用稅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土地資源,使企業能夠節約用地。

二、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具體包括如下

(一)、能夠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節約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二)、能夠調節不同地區因土地資源的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

(三)、為企業和個人之間競爭創造公平的環境。

以上是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算公式以及徵收土地使用稅的作用,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是通過經濟手段來加強土地管理,使土地由無償變為有償,合理、有效的起到了節約土地的作用,有利於使企業加強經濟核算,理順國家與土地使用者之間的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