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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稅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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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土地使用稅稅計算公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根據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均採取按年徵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企業使用的土地不屬於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的,應由納稅人分別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土地使用稅。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管轄範圍內,納稅人跨地區使用的土地,如何確定納稅地點,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新徵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一)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稅計算公式是什麼?通過了解可知,應納土地使用稅額的多少與應稅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和適用單位稅額有關,並且它們的關係呈正相關。這也就意味著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土地的面積越大,其相應的應交納的土地使用稅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