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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糾紛解決方法

土地承包 閱讀(2.1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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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糾紛解決方法

我們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土地糾紛的情況,大部分情況下土地糾紛的糾紛內容是指土地的使用權劃分範圍產生了爭議。在發生此類土地使用權糾紛時我們應該怎麼處理應對?有哪些簡單有效,同時又符合法律法規的方法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詳細介紹幾種有效的土地使用糾紛解決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農村政策,農村土地糾紛一般可以通過3種途徑解決:一是基層調解組織解決,二是土地糾紛仲裁機構解決,三是通過訴訟解決。綜合分析這些過去糾紛解決的過程,結合法律條例,解決問題的重頭在於農村基層,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切合農村實際、綜合運用多種手段,解決問題的治本之策在於規範管理。

一、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一個最好辦法是因地制宜

在農村,無論是村民之間還是村民與村集體之間發生的土地糾紛,大部分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村民之間的土地糾紛,多是為了地鄰之間某家多種了一壟半壟、某家地邊過了一點界、甚至於某家拔草時往自家地裡扔了一把草。對於類似這種氣死公安、難死法院的糾紛,一板一眼地管,根本沒法管。如果不管,為了爭一口氣,村民之間的糾紛又往往會升級為與土地相關的案件甚至刑事案件。這樣的案件看起來簡單,但如果只是就事論事地解決卻不簡單。解決這樣的糾紛的根本原則是因地制宜、切合農村實際。如果完全死搬硬套政策與法律,解決起來就會很複雜。只有瞭解糾紛的內在原因和當事人糾紛以外的原因,調動村級因素尤其是地緣和人緣因素,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顧及雙方面子為目標才容易化複雜為簡單,解決糾紛,平息矛盾。

二、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原則應當是多管齊下

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大量工作在農村基層,基層的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是解決土地糾紛的基礎,且往往能收到明顯的效果,但由於土地糾紛源於多個層面,只靠基層的調解工作遠遠不夠,應當儘快完善農村土地糾紛解決機制,實現農村土地糾紛多管齊下、綜合解決。

1. 司法機關和鄉鎮政府要加強對農村基層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強化基層調解,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在調解農村土地糾紛中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縣級土地仲裁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土地仲裁機構的作用。

加強司法部門在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審理中的監督,體現司法公正,嚴厲打擊土地糾紛中的不法行為,保障村民和村集體等利益主體的合法權益。

強化農村法制宣傳工作,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自覺守法、護法,使其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從而有效防止各種土地矛盾糾紛的發生。

三、解決農村土地糾紛的根本應當是標本兼治,治本為主

大量的涉及村民與集體之間的土地糾紛和村民之間的宅基地糾紛,存在著諸多的歷史原因和客觀原因。由於存在問題的時間較長,事件相關證據難以查詢,甚至有的事件當事人已經不在了,這些原因往往導致一些土地糾紛處於難以理清事實、難以核對證據、難以依法解決的三難境地。因此,對於大量的農村土地糾紛的根本解決應當是標本兼治,治本為主。規範農村土地承包行為,尤其村幹部的行為,規範村級檔案工作管理,定期開展村級土地糾紛隱患排查處理。

上述即為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的三種土地使用糾紛解決方法,無論哪一種方法都應秉著和平合法處理的原則。首先可以由糾紛當事人或單位進行協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可以請求當地相關政府管理部門進行涉入協調。當事人或單位對於協調達成的結果不予肯定的情況下,可以提起訴訟。在這一系列過程中,任何人無權改變土地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