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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承包 閱讀(1.76W)

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寫字樓裡工作,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寫字樓它也使用了土地,如果我們工作的寫字樓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呢?我們需不需要為這些事情擔心,寫字樓土地使用權又是多長的時間呢?今天來聽小編跟你說一說關於寫字樓土地使用權的那些事。

寫字樓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一、寫字樓產權年限

寫字樓產權屬於商業性質的,產權年限為40年,也有是綜合用地性質的,產權年限為50年,具體依據土地使用性質確定的。

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裡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根據國家現行的相關規定,土地到期後按照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依一定比例繳費。

按照新頒佈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不難看出,寫字樓也是商業樓房,產權是40年或者50年,如果一旦寫字樓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呢?我們可以按要求延長使用年限或者讓國家收回土地,得到補助。所以我們的房屋並不是一直歸自己所有,瞭解自己房子的所有權關係到每個人的相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