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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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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國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辦理土地使用證登出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登出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1、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影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4、原土地證書;

5、政府批文或土地權利終止的有效檔案

綜上所述,商品房是建設在住宅用地上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七十年。儘管現在離到期日期還比較長,但是購房者也應該考慮這個因素。按照目前政策,土地使用權到期可以申請延期,繳納部分土地出入金。購房者在拿到房屋產權證書後,可以在裡面看到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