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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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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農村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農村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土地轉包的最長年限是多久?

耕地的轉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轉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轉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轉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1、耕地的轉包期

據統計,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4億畝,人均1畝多一點。實行家庭轉包經營的耕地佔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我國農村實行土地轉包經營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對轉包期限都有明確規定。如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轉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轉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有關政策也指出,土地轉包再延長三十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轉包期可以更長。

2、草地、林地的轉包期

我國草原轉包面積31.2億畝,佔可利用草原面積的76.9%。集體林地70%已轉包到戶,集體林地佔全國林業用地面積38.5億畝的59%。對於草地、林地的轉包期限,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未明確規定。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轉包期可以更長。在實踐中,一些地方對草原實行五十年的轉包期,林地的轉包期一般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根據土地的型別不同,土地的轉包期限不同。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耕地的轉包期限是30年;草地的轉包期限比耕地的轉包期限長,是30~50年;林地的轉包期限是30~70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