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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開發商不給辦土地使用證?

土地承包 閱讀(1.4W)

一、為什麼開發商不給辦土地使用證?

為什麼開發商不給辦土地使用證?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有以下幾個可能:

1、開發商5證不齊全。 房地產開發,5證齊全才可以,缺一不可。

2、開發商樓盤沒有通過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通過驗收才能辦理產證。

3、購房者拖欠房款或者未按時繳納稅費也會造成無法辦理產證的情況。

總之原因有多種;土地有糾紛、欠繳土地出讓金、欠繳土地租金、房產證與土地證的權利人不是同一權利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轉賣給非本集團成員的、林地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允許買賣的土地等等。另外,土地證是經過從下到上多級部門審批通過後的使用證明。有了土地證才能辦理房產證。沒有通過審批的就不能辦理土地證。

二、開發商應該包含的土地五證是哪五證?

(1)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單位和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用地和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沒有該證的用地單位屬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築也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3)建築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築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是辦理建築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必須經過的程式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專案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建委負責開工審批等項工作。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證的主管機關是城市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證書由市開發辦統一印製、辦理。

所以開發商不給當事人辦土地使用證的情況也是多種多樣的,如果是這個土地存在著糾紛,或者是這個開發商他的五證不齊全,或者當事人他根本就沒有繳納完畢房屋的稅款,或者這個開發商他的樓盤雖然已經竣工,但是在政府的檢驗緩解,他沒有通過,這些都是不能夠辦土地使用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