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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商品房開發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麼辦?

房屋買賣 閱讀(3.18W)

通常,在選購商品房時,房屋的價格、地理位置、戶型等是消費者首要關注的焦點。然而對於房屋的使用年限,消費者大多不做關注,導致諸多問題出現,例如“購買商品房開發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麼辦”、“商品房年限僅剩3年”等等。下面就相關知識一起學習一下吧。

買商品房開發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麼辦?

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房時往往對房屋的“價格、質量、環境、戶型”特別注意,但對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易忽略,一些消費者甚至認為,住宅類建設用地一般都是70年使用期限,然而事實並非完全如此。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二條規定,居住用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為70年。該規定並沒有設定土地使用最低年限。通常情況下,有以下幾種情況會影響土地使用年限。

(一)土地使用權獲得者並非是商品房開發商,當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時,使用年限已經減少了;

(二)開發商獲得土地使用權後,在辦理房屋規劃、開發、銷售及至相關手續時有一個過程,都會影響土地使用年限;

(三)二手房所在土地使用權即使是70年,經過開發、銷售、房屋持有甚至多次轉讓等眾多環節,必然會使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大大“縮水”。

二、購買商品房時的注意事項

現實生活中,個別商品房開發商對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等重要資訊刻意隱瞞,欺騙消費者,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因此,廣大消費者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消費者須知並非所有居住類用地使用權出讓年限都是70年。70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居住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但並沒有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權出讓最低年限。

(二)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要特別注意自己所購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1、消費者可以通過檢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了解土地使用權真實資訊,必要時應當到相關部門查詢;

2、消費者檢視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已經足額支付土地出讓金(未繳納完畢土地出讓金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持有《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而非《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消費者可以檢視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已將土地辦理抵押貸款(以土地作為抵押物辦理貸款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往往作備案登記)。

在沒有查清楚真實的土地使用年限之前,消費者要慎重交納購買商品房的訂金或簽訂購房合同;即便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也要堅持將所購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寫進合同,否則拒籤。

最後,小編要提醒一下廣大消費者,在碰到類似“購買商品房開發商的土地使用已使用八年怎麼辦”的問題時,如果開發商事先並沒有履行告知義務,消費者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對通過法律途徑對開發商的違約或是侵權行為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