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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的集體山林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補償標準 閱讀(3.35W)

一、農民的集體山林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農民的集體山林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

農民的集體山林徵地補償款分配的方式為:山林地被徵收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地上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當該山林土地是被私人承包時,該土地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徵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當該山林土地是歸村集體所有時,三項費用皆歸村集體所有。

二、什麼是徵地補償?

徵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徵收或徵用,並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三、農村徵地補償標準具體是什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民集體山林的徵收政府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徵收的山林及其附著物進行相應賠償金額的判斷,並且補償款必須給到農民手中,鄉鎮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侵佔或者扣除其中的一部分補償款,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