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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村集體徵地補償款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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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近年來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政府在修建高鐵過程中勢必會徵用到一些農村土地。為此,對於涉及到的農戶,徵地部門會根據徵地補償標準發放一筆補償款,用來彌補其失去土地後的損失。那麼甘肅省村集體徵地補償款分配方式是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跟隨小編了解下吧。

甘肅省村集體徵地補償款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一、甘肅省村集體徵地補償款分配方式是怎樣的?

1、青苗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據登記確認的土地面積、地上附著物數量進行核算,在村民居住地公告後,支付給青苗或地上附著物的所有者。

2、安置補助費根據不同安置途徑確定分配物件。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集體發展基金;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自謀職業,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經被徵地農戶申請,與享有被徵收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發放給需要安置的農戶;參與社會保障安置的,全額發放給被安置人員,用於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

3、土地補償費支付給享有被徵收土地所有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農村集體機動地、承包農戶自願交回的承包地、承包地流轉和土地開發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調整質量和數量相當的土地給被徵地農戶繼續承包經營的,土地補償費留作集體發展基金。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能調整土地的,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將不低於80%的土地補償費用於被徵地農民個人的生活安置、支付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金,其餘土地補償費留作集體發展基金。

二、徵地補償費用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由此可見,根據甘肅省徵地補償方面的政策規定,徵地補償款中的土地補償款和安置費歸村委會統一支配,而青苗費和附著物補償費則直接發放給被徵地農民。如果沒有統一安置的,安置費也要發給農民。土地補償費當做集體發放基金使用,沒有重新分配土地的,土地補償費中的80%要發給個人,這就是甘肅省村集體徵地補償款分配方式的部分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