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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房屋的徵收補償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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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證房屋的徵收補償如何確定?

無證房屋的徵收補償如何確定?

可以考慮建造的時間、當時的立法狀況、當時執法機關是否存在不作為等因素綜合制定無證房屋的徵收補償方案。

1、嚴重違反城鄉規劃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經發布徵收公告或者即將被徵收而惡意搶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補償。但無論被徵收人的房屋是否屬於違建,對被徵收人的土地使用權都應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2、房屋建造的時候是合法的,但沒有合法產權證明,是由於不可歸咎於其自身的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且如果被拆遷人在上述房屋內已長期生活居住,應當得到合法補償安置。

每個地方的拆遷補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政府部門會根據當地的拆遷管理辦法進行估算、賠償。您可以檢視拆遷公告的具體規定,也可向當地土地部門諮詢。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裁決。

二、房屋拆遷補償一般包括兩類: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三、房屋拆遷補償方式分為兩種:

1、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或者實行貨幣補償與房屋產權調換相結合的形式。

2、補償的金額,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結構、新舊程度、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對於無證房拆遷,以下三種是可以補償的:

1、祖宅。在農村祖上傳下來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沒有房產證,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無異議的,房屋拆遷補償等同於有證房屋的全額補償。

2、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農村,08年《城鄉規劃法》出臺之前法律規定並未完善,對於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較鬆,法律也並沒有明確指出農村房屋需要辦理房產證,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遷補償等同於有證房屋的全額補償。

3、歷史遺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記制度並沒有完善時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權人在這期間有房屋補貼的,房屋拆遷補償等同於有證房屋的全額補償。

如果相關部門在對無證的房屋進行拆遷時不給予相應的補償也是不合理的行為,但是因為是無證房屋的情況所以在確定賠償金額和賠償專案上也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同時在進行拆遷時也是需要先與被拆遷人進行溝通和協商的,如果別拆遷人認為拆遷補償的事宜不夠合理合法時也是可以拒絕進行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