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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補償標準 閱讀(1.59W)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河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1、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2、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產權置換分為哪兩種方式?

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

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

1、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

2、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三、房屋拆遷中停產停業損失如何確定?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以被徵收人的月平均利潤值確定。月平均利潤值依據被徵收人提供的近3年納稅證明推算確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期間納稅證明為依據推算確定。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標準可以由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按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承擔評估工作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期限,商業、服務性行業不低於3個月,工業生產行業不低於6個月。各地可根據本地房屋徵收具體專案情況確定。生產經營者承租房屋的,依照與被徵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沒有約定的,由被徵收人蔘照本規定相關內容對生產經營者給予適當補償。

綜上所述,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制訂是參考同類房屋市場價格的來的,通常拆遷辦會通過房屋評估機構得出房屋的實際價值。當地拆遷部門要按照河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發放補償款,如果被拆遷方發現金額不對的情況,要及時反映,必要的時候可以提請行政訴訟,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