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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威脅債權人怎麼辦

欠款追討 閱讀(2.66W)
債務人威脅債權人怎麼辦
律師解析:1、債務人欠錢不還並且還威脅債權人的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受到他人威脅後,即使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拘留,一般就是5~10天左右的治安拘留,可以並處500元左右的罰款。
2、債權人遭受到債務人威脅的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公安機關認為有違法事實的,是會受理案件的。但欠錢不還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轄範圍,債權人可以選擇起訴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報復的;(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