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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威脅債務人定罪是怎樣的?

債務債權 閱讀(1.47W)

一、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定義

債權人威脅債務人定罪是怎樣的?

債權人,"債務人"的對稱。債的主體之一。在債的關係中,有要求他的債務人實施一定行為或者不實施一定行為的權利的人。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貸款債權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商業債權人)。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說,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二、債權人威脅債務人的處罰

1、債權人綁架債務人,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

2、如果是搶劫,致債務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分別按照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

3、如果是強行扣押財產,可以報警調解或者民事上的以侵權起訴處理;

4、如果是威脅、恐嚇的話,未造成嚴重後果,不犯罪,但是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報警,讓民警調解處理,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行政處罰

司法實踐中,對於債權人因借貸或者其他財產糾紛而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的方法強行索取債務人的財物,用以抵償債務的,一般不應以侵犯財產類犯罪定罪處罰。如果其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應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定罪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為大家介紹了關於債權人威脅債務人定罪是怎樣的,由此可以知道,當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受到債權人的威脅,需要根據情節的大小對債權人定罪,如果只是威脅,沒有造成什麼後果,是不屬於犯罪的,但是如果傷害到當事人,就可以上法院告債權人,對其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