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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民間借貸 閱讀(2.12W)

一、什麼叫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什麼叫抵押人和抵押權人?

抵押人是指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抵押權人是指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有權就該抵押財產優先受償的債權人。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二、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區別是什麼?

1、定義不同:抵押人,是指為擔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債務,而向債權人提供抵押擔保的人。

2、權利不同:抵押權人對抵押權有處分權,抵押權人可以讓與抵押權或者以抵押權為他人再設定擔保。

3、義務不同: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的內容無效。

二、抵押權人有權處置抵押物嗎?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抵押人就是屬於債務人,而對於抵押權人就是屬於債權人,只要抵押人不及時的還清欠款 ,對於抵押權人就可以優先的愛償抵押物,所以,雙方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協商清楚,這樣才能保障到當事人的權益可以更好的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