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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權消滅的情形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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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權消滅的情形是什麼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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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權消滅的情形是什麼

船舶抵押權消滅的情形主要是:

1.因擔保的債權消滅而消滅,如貸款已如期償還等。

2.因抵押船舶的滅失而消滅,但也可能有例外,即船舶滅失後,可以從船舶保險賠償中優先受償。

3.因抵押船舶被法院拍賣而消滅。應當注意的是,船舶抵押權消滅,僅是作為保證主債的擔保的消滅,其擔保的主債並非一定消滅。

4.因登出登記而消滅。例如,船舶拆解、沉沒、失蹤等時,船籍港船舶登記機關應辦理登出登記。我國《海商法》第20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一旦權利客體消滅,權利本身也隨之消滅,所以被抵押船舶滅失,抵押權也就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