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設定船舶抵押權,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船舶抵押權登記,包括下列主要專案:船舶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等。
《海商法》第十三條 設定船舶抵押權,由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記機 關辦理抵押權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船舶抵押權登記,包括下列主要專案:
(一)船舶抵押權人和抵押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被抵押船舶的名稱、國籍、船舶所有權證書的頒發機關和證書號 碼;
(三)所擔保的債權數額、利息率、受償期限。
船舶抵押權的登記狀況,允許公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