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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擔保抵押登記暫行辦法有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1.65W)

一、不動產擔保抵押登記暫行辦法有哪些?

不動產擔保抵押登記暫行辦法有哪些?

不動產包括很多種種類,不同種類的不動產需要到不同的部門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部門有: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裝置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裝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不動產抵押的程式較為複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係,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係。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範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諮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其實不動產抵押程式很簡單,首先需要到相關部門去進行登記。登記完畢之後等待金融機構對其抵押的相關財產做出一定評估。等金融機構審查時會去調查借款人的所有相關資訊。然後稽核通過之後只需要等待下發貸款資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