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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進行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抵押擔保 閱讀(1.21W)

一、抵押擔保進行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抵押擔保進行不動產登記需要什麼樣的條件

房產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週歲;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的資訊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並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餘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

8、有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二、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

房產抵押登記手續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房地產抵押須在簽訂抵押合同的30日內在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手續是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式,也是不動產抵押活動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法律檔案。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檔案:

1、營業執照影印件;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

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

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

8、如果是重複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檔案;

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檔案;

10、抵押人應有宣告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檔案;

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檔案。

相關的抵押人,應保護這類抵押物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抵押時還應遞交相應的材料,稽核後進行辦理。貸款放款後,相關的抵押人應積極地按照合同和約定,償還這類貸款,符合我國的抵押規定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