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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抵押擔保登記規定由哪些?

抵押擔保 閱讀(1.43W)

一、不動產抵押擔保登記規定由哪些?

不動產抵押擔保登記規定由哪些?

不動產抵押是以不動產作為抵押品的信用行為。債務人在法律上把不動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不動產。以不動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付,不動產所有權的轉讓便立即失效。因此,雖然發生債務時不動產被有條件地轉讓了,但是在全部債務償清後,所有權馬上就被收回。作為抵押品的不動產一般為土地和房屋等。不動產抵押的優點是:債務人保留對不動產的佔有,因而仍能使用它;債權人則由於在償清債務以前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因此不會因為債務人不還債而受到損失。

不動產抵押的程式較為複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

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係,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係。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範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諮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抵押擔保是作為金融機構借款給債務人的一項保證。就是為抵押人抵押人有錢或者是有資產能夠進行償還自己不能夠償還的相關債務。在進行抵押的時候會審查借款人的相關身份,也會審查抵押擔保人的相關身份,確定其名下的信用是合法不合格的。金融機構才會將貸款借給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