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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能不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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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能不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醫療事故能不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要看具體實際情況,對於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的認定包括: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二、醫療事故構成要件有那些

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

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

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三、醫療事故過失致人死亡的負什麼責任

醫務人員過失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五條 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事故等級和情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許可證,對負有責任的醫務人員依照刑法關於醫療事故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對發生醫療事故的有關醫務人員,除依照前款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並可以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綜上所述,醫生在病人治療的時候一定要認真仔細檢查和做手術,如果不慎發生醫療事故的話是很麻煩的,按照相關規定來看,如果是因為醫務人員過失造成患者死亡的,醫療機構要承擔民事賠償、行政處罰責任,如責令限期停業整頓;吊銷執業許可證等。對醫務人員,給予行政處罰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