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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如何鑑定 | 怎麼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2.49W)

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對處理醫療事故相關糾紛是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對於當事人來講,醫療事故如何鑑定和醫療事故鑑定費誰承擔,又是其中比較重要的問題了。接下來,本站小編一一為您解答。

醫療事故如何鑑定,怎麼進行醫療事故鑑定

一、醫療事故如何鑑定

首先,患者可向醫院所在區縣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然後由該部門移交醫院所在區的醫學會進行首次鑑定;其次,患者也可向醫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人民法院委託醫院所在區的醫學會進行首次鑑定;第三,醫患雙方也可共同書面委託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會,並提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申請。其中,申請醫療事故鑑定的費用是3000元,由申請方預付(最終由事故責任人付)。從發放受理通知書到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整個過程在45天內完成。

接下來就該說說鑑定過程了。該過程主要包括:醫患雙方提交鑑定材料、組織專家鑑定組、召開鑑定會、專家合議形成鑑定結論並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書(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其中,醫患雙方最關心的就是專家鑑定組的組成問題。據北京醫學會的有關部門介紹,該組織是醫學會根據醫療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專業從專家庫中確定專家鑑定組的組成及人數,然後由醫患雙方當事人隨機抽取專家名單,雙方當事人不能自己指定專家或律師進行鑑定或旁聽。

如果患者或者醫院對首次鑑定的結論不服,可在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或人民法院申請再次鑑定。由上述部門移交或委託北京醫學會組織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再次鑑定的費用為3500元,仍由申請方預付。再次鑑定的時限也是45個工作日。最後,司法部門根據鑑定結果對醫療事故提出解決辦法,同時協商對受害方的經濟賠償,直至做出判決。

二、醫療事故鑑定費用由誰交

1、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

申請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是需要支付費用的,而具體的費用該由誰承擔呢?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關於醫療事故如何鑑定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