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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鑑定醫療事故在哪進行鑑定?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3.15W)

一、北京鑑定醫療事故在哪進行鑑定?

北京鑑定醫療事故在哪進行鑑定?

北京鑑定醫療事故的機構可以是: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對於疑難、複雜並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醫療事故爭議的鑑定,由中華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必須是治療結束後經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根據病員受損害的程度相關的法律條規,進行醫療過錯參與責任度鑑定和因果關係等級評定。

二、醫療事故賠償中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雙方當事人,即醫療機構和患方;

2、患者的基本情況;

3、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4、醫療事故原因;

5、賠償數額;

6、賠償款給付時間;

7、違約責任等

(二)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鑑定,且該鑑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三)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係的。

(四)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五)違約責任

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後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由於實行了因果關係推定和過錯推定的舉證責任規則,因此,按照民事訴訟證據的解釋的規定,醫療事故鑑定結論當然應由醫療機構提供。因為它是醫療機構一方希望證明自己的醫療行為與受害人的損害後果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或者是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不存在過失的證據。而受害人在訴訟中不必舉證證明因果關係和主觀過錯這兩項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的成立,因而在訴訟中無須提供這樣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