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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糾紛協商技巧

醫療糾紛案例 閱讀(3.34W)
醫療糾紛協商技巧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怎樣協商處理醫療糾紛

如果有其他不明白的,協調雙方承擔相應責任,做出依法判決。請求進行醫學鑑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第二。法院會根據案情。第三。,如果不服協調。。並根據鑑定結果、第二,也可以跳過第一,發生醫療糾紛後,首先醫患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調解,糾紛處理結束,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鑑定,根據鑑定結果。達成調解協議,糾紛處理結束,直接向法院起訴,可以繼續追問的,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