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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害案件可以簽訂刑事和解協議嗎

可以。我國刑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進行和解後,由相應的司法機關製作和解協議書,但重傷案件就算有和解協議書,也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和解書只是作為家屬諒解的證明之一,不影響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重傷害案件可以簽訂刑事和解協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