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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可以適用刑事和解

刑事訴訟 閱讀(1.46W)

下列案件可以適用刑事和解:
一、未成年人的輕微刑事案件。
二、七十歲以上老年人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和侵犯財產罪的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四、除瀆職犯罪外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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