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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協議未履行可以強制執行嗎

刑事和解協議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而正規的和解協議書,其民事部門和民事調解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要是犯罪分子或其親屬不履行的,被害人及其親屬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通過法院來獲得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刑事和解協議未履行可以強制執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