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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開宣判上網可以查詢到嗎?

刑事訴訟 閱讀(2.38W)

刑事案件公開宣判上網可以查詢到嗎?

一、刑事案件公開宣判上網可以查詢到嗎?

刑事案件公開宣判上網是可以查到的。審判案件絕大多數是公開審理,但刑事案件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不公開審理;

民事案件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在當地法院網站可查詢,打法院立案庭的電話也可以查詢,直接去法院也可。只要報案件號就能查詢。

二、刑事案件審理期限需要多長時間?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如果案件屬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或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1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1個月。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

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3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三、哪些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下列期間不計入審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對被告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期間;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託、指定辯護人,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自案件宣佈延期審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準備辯護的時間;

(三)公訴人發現案件需要補充偵查,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後,合議庭同意延期審理的期間;

(四)刑事案件二審期間,檢察院查閱案卷超過七日後的時間;

(五)因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申請重新鑑定或者勘驗,法院決定延期審理一個月之內的期間;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鑑定的期間;

(七)審理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和處理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八)民事、行政、執行案件由有關專業機構進行審計、評估、資產清理的期間;

(九)中止訴訟(審理)或執行至恢復訴訟(審理)或執行的期間;

(十)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或者提供執行擔保後,執行法院決定暫緩執行的期間;

(十一)上級人民法院通知暫緩執行的期間;

(十二)執行中拍賣、變賣被查封、扣押財產的期間。

公開宣判的這些刑事案件不僅可以上網查詢判決結果,通過電視媒體、新聞報刊等大眾渠道都能瞭解得到。公開宣判是為了震懾所有的犯罪分子,也提醒人們有任何違法犯罪的想法都要及時扼殺在萌芽狀態中。和法律,民眾,國家公然作對的這種行為不會有什麼好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