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公司法人代表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經營管理 閱讀(1.77W)

公司法中規定公司中需要具備法人行使權力和履行義務。我們日常所講的公司法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來講,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董事長。作為公司法人享有權利也需要履行義務。那麼公司法人代表權利和義務是什麼呢?

公司法人代表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一、公司法人的權利

法定代表人的職權,有的是法律直接規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規定的。具體說來,法定代表人的職權有:

(1)對外代表公司的權利,簽署法律性檔案資料。例如,在辦理公司重大事項,為代理人簽署授權委託書,在報刊上為公司公開發表宣告等。

(2)代表公司簽訂合同的權利。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法定代表人簽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條件,法定代表人一經簽署,合同即為生效。

(3)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4)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職權。例如,主持股東會,主持董事會等。

二、公司法人的義務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蔘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並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稽核。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 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公司法》第十三條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人的權利主要在於簽署各種檔案資料、合同,推進公司的運營以及主持股東大會等權利。公司法人的義務主要是按照國家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同時也會承擔風險。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