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公司規定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15K)

一、公司規定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公司規定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股份代持是合法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訂立合同,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出資並享有投資權益,以名義出資人為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對該合同效力發生爭議的,前款規定的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實際出資人以其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為由向名義股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名義股東以公司股東名冊記載、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由否認實際出資人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二、股權代持的風險有哪些?

1、關於股權比例的約定。公司的股權在未來存在多種變化的可能性,比如:代持股權的比例並非一成不變,公司未來的增資擴股將導致股權比例的稀釋,則實際出資人的利益將很難得到保障。

2、實際出資人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的風險。雖然司法解釋肯定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效力,但是投資權益並不等同於股東權益,投資權益只能向名義股東(代持人)主張,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存在一定的侷限性。根據公司法解釋,必須經過公司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實際出資人方可向法院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

3、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風險。在一般的股權代持關係中,實際出資人在幕後,名義股東則在臺前代為行使股東權利,面對各種誘惑,很可能出現名義股東侵害實際出資人利益的情形。比如:名義股東不向實際投資人轉交資產收益,濫用股東權利(重大決策事項未經協商),擅自處置股權(轉讓、質押)等等。

4、名義股東的風險。比如:當實際投資人未履行出資義務時,若債權人追索,則名義股東需要在承諾的出資範圍內承擔補繳出資的義務,而不能以其不是實際投資人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5、未來股權轉讓的稅務風險。當然,如果實際出資人和名義股東各司其職良好合作,以上風險也許都能避免。但是代持協議還有一個繞不開的問題——即未來股權轉讓的稅務風險。

綜合上面所說的,股份代持就是由隱名股東出資,對於顯名股東成為名義上的股東,對於此行為是法律上是可以得到認可的,但雙方必須要簽訂股份代持的合同,而且也要約定好雙方所享受到的權利和義務,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