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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人股份應持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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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多數人所稱的公司法人實際上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每個公司都會有一個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代表的是公司的利益,公司的一些民事活動都會由法人代表來執行。我們知道,公司一般都會有多位股東,那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人股份應持有多少?一起通過以下文章瞭解一下吧。

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人股份應持有多少?

一、公司法規定公司法人股份應持有多少?

公司法對公司法人持股並沒有作特別規定,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須是公司股東。不是股東也可以作為法定代表人。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規定。可以作為股東的董事長、執行董事擔任,也可以由非股東的公司經理擔任。對於股東作為法定代表人的,其持有比例法律沒有限制,可以是任意數額。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二、公司法人要承擔哪些義務?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公司法人僅代表公司從事一些民事活動,無論公司法人是否參與公司的投資,是否佔有股份,都不會影響其法人代表的身份,公司法人代表對公司的民事行為承擔責任,如果公司出現了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話,法人代表也會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