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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代持股東變更流程是什麼?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3.13W)

一、股份公司代持股東變更流程是什麼?

股份公司代持股東變更流程是什麼?

股份公司代持股東變更流程是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採取直接到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工商視窗方式提交申請。

1、申請人依法申領、報送《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和其他有關材料;

2、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後,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根據情況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3、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需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經核實後,提交“申請材料核實情況報告書”,根據核實情況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4、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

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註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登記機關作出准予公司變更登記的,應當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6、發照。

二、提交材料規範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1)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任免檔案等,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應當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方式),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書面決定(加蓋公章)或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或其他相關材料。

(2)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決議或者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決議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的具體方式,相應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在日常生活當中,對於公司內部的一些事情,如果要進行一個變更的話,通常情況下是需要有兩個方面的,一個辦理的,第一方面是公司內部的一個決議另外一個方面的話,就是公司外部要到工商部門來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