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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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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麼意思?

公司法自持股份是什麼意思?

法律術語,公司自有股份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公司取得的自己發行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持有自己的股份,各國公司立法的規定不盡相同,主要有:

(1)有限度地允許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荷蘭、丹麥、奧地利、比利時等國家的公司法規定,允許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但又規定了允許的限度或條件。如奧地利規定,公司可以獲得自有股份,自有股份的數額不得超過整個股份資本的10%,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公司遭受重大損失。

(2)原則禁止但例外允許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美國、法國、瑞典、義大利等國家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原則上不得獲取自有股份,但同時又規定在例外情況下,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如法國規定,原則上公司不得獲得自有股份,但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可以購買自有股份:通過減少資本的方式取消股份;按照利潤分配方案將股份分配給僱員;已在證券交易所入冊的公司,在有關支付價格的某些限制的條件下,可以用自有儲備金購買相當於其資本額10%以下的自有股份。

(3)沒有作出規定。如盧森堡,在該國有關公司立法的法律中,沒有關於公司自有股份的條款。這意味著,該國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中國亦從大多數國家的通行做法,對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採取“原則禁止,例外允許”的態度。

公司自持股份表示在公司成立之初本身就有的金額,這些股份平均分擔給各個資金投資建立者所有。最後在年末公司根據個人持有股份的多少分發獎金。從而股份持有越多獲得的盈利就越多,但如果公司面臨破產,其承擔的虧損風險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