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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嚴重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58K)

一、犯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嚴重嗎?

犯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嚴重嗎?

嚴重,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罪的判決是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二、罪與非罪的界限

一是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並不是所有的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才能定罪處罰。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50份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對於達不到上述數量標準的,可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二是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因工作馬虎、不負責任等原因過失出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一般不構成犯罪。這種情況一般指有權發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稅務工作人員,因工作粗心等原因錯售發票的行為。由於行為人不是故意非法出售,因此.不能以本罪論處。

對於不法分子存在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的發票的行為,就構成了嚴重侵犯我國稅收體系的行為,相關情況的認定和處理,是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標準來進行量刑的,具體情況下可以由法院對其造成的涉案金額大小進行認定,以區分不同的量刑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