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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2W)

一、 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麼?

對於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麼

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發票罪】非法出售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二、本罪與它罪的認定

1、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一是從犯罪客觀方面來看,並不是所有的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行為都構成犯罪,必須達到一定的數額標準才能定罪處罰。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50份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對於達不到上述數量標準的,可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二是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如果行為人因工作馬虎、不負責任等原因過失出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一般不構成犯罪。這種情況一般指有權發售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稅務工作人員,因工作粗心等原因錯售發票的行為。由於行為人不是故意非法出售,因此.不能以本罪論處。

2、劃清一罪與數罪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行為人因收受了賄賂而將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非法出售給他人的,應對其行為分別定受賄罪和本罪,實行數罪併罰。

(2)行為人明知對方是進行虛開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而仍向其非法出售的,應視騙取出口退稅罪的共犯而予以處罰,不宜再定本罪。

(3)行為人非法出售既有真的、又有假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如果行為人不知有的系偽造或擅自制造的,對行為人按認識錯誤處理,仍應以本罪論處。

(4)行為人先盜竊或騙取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然後予以非法出售的,屬於牽連犯罪,根據刑法第210條的規定,對行為人應以盜竊罪或詐騙罪論處,而不再另定本罪並實行數罪併罰。

對於非法出售用於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的具體情況,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的,特別是對於抵扣稅款發票的具體情況,還需要基於實際造成的違法事實後果和涉案金額大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