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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構成要件

危害稅收徵管罪 閱讀(2.32W)

一、客觀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構成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在具體行為方式上表現為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通常情況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在特殊情況下,則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禁止倒買倒賣發票。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如果需要使用發票,只能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因此,除稅務機關可以依法發售各種發票外,其他一切出售發票的行為都是非法的。

分別構成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非法出售發票罪、而不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由於同時還規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罪,而不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二、客體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客體是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

三、主體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最初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只能是從稅務機關依法領購此類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負責發售此類發票的稅務工作人員;進一步倒賣此類發票的則可以是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第211條的規定,單位可以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主體,單位犯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

四、主觀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著具有營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