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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嚴重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9K)

一、犯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嚴重嗎?

犯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既遂嚴重嗎

構成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性質是很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九條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200份以上的,屬於“數量巨大”;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於騙取出門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1000份以上的,屬於“數量特別巨大”。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涉嫌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刑拘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沒有一種犯罪行為的性質是不嚴重的,因為構成犯罪就說明對社會、國家或人民群眾造成的損害非常大,對犯罪嫌疑人自身來講會被判刑,至於非法制造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判刑輕重,這需要考慮到犯罪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