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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於騙取抵扣稅款發票罪怎麼判?

企業納稅 閱讀(7.35K)

在當代這個社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許多人都知道作為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納稅,這是我們的一項義務,同時抵扣稅款是有發票的,但是實際上大家並不清楚非法出售用於騙取抵扣稅款發票罪怎麼判?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抵扣稅款發票罪怎麼判?

一、處罰

根據刑法第209條第3款之規定,犯本罪的,依照第1款的規定處罰,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第211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加重處罰事由犯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而數量巨大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特別加重處罰事由犯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而數量特別巨大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由於本節同時還規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罪,因此,這裡的發票僅指依法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後,問稅務機關領購的發票。凡不是從稅務機關領購的發票,均屬偽造、擅自制造的發票。如果出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構成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而不構成本罪。

體態

罪體

客體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客體是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

罪責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責任形式是故意。這裡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行為而有意實施的主觀心理狀態。

罪量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罪量要素,刑法未作規定。參照《追訴標準》的規定,非法出售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予定罪。

二、構成要件

客觀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在具體行為方式上表現為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通常情況下,由收款方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在特殊情況下,則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禁止倒買倒賣發票。從事生產、經營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個人,如果需要使用發票,只能依法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因此,除稅務機關可以依法發售各種發票外,其他一切出售發票的行為都是非法的。

分別構成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和非法出售發票罪、而不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由於同時還規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罪,而不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主體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最初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只能是從稅務機關依法領購此類發票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及負責發售此類發票的稅務工作人員;進一步倒賣此類發票的則可以是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依刑法第211條的規定,單位可以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主體,單位犯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

主觀要件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成。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可以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犯罪故意,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地就意味著具有營利的目的。

如果構成這個犯罪的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時還會被罰一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金,如果說是特別巨大的將會被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當然同時也會判處出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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