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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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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在確定刑事犯罪的訴訟時效時,其實往往都是根據《刑法》中關於該罪的最高法定刑進行確定的,也就意味著犯罪的最高法定刑不一樣,那此時的追訴時效也是有所差異的。那其中合同詐騙訴訟時效一般是多久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合同詐騙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二、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八)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九)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個人合同詐騙,犯罪數額4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犯罪數額4萬元,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個人合同詐騙,數額10萬元,並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二)個人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一)單位合同詐騙,數額5萬元以上不滿8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金刑;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10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0萬元的,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合同詐騙罪的最高處罰為十五年有期徒刑,根據《刑事訴訟法》對追訴時效的相關規定,合同詐騙罪的追訴期為15年。

結合《刑法》中關於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規定,可以知道合同詐騙罪的最高法定刑為15年有期徒刑,那就是說合同詐騙訴訟時效應該為15年。當然,在實際對合同詐騙罪進行處罰的時候,因為單位也是可以構成此罪的,所以在對單位的處罰上面,與對自然人的處罰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