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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

協議離婚後,當事人反悔想要重新分割財產的,必須在登記離婚後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