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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自願發生性行為算強姦嗎?

強姦辯護 閱讀(1.4W)

孩子自願發生性行為算強姦嗎?

現在的孩子基本都早熟,不少人還在國中階段就與他人開始了網戀,甚至還有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孩子自願發生性行為算強姦嗎?本文中本站的小編將就這個問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孩子自願發生性行為算強姦嗎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姦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2、姦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強姦罪是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實施了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的行為,不論是否達到姦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如果實施性侵犯行為的未成年人未滿14週歲,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已滿14週歲,其實施強姦行為,則構成強姦罪。根據刑法分則規定:如果被強姦姦淫的未成年人系幼女,以強姦論,並應當從重處罰。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司法實踐中,如果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則不認為是犯罪。

二、未成年人強姦會怎麼判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如果未成年人已滿14週歲,其實施強姦行為,則構成強姦罪,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情節輕微不予刑事處罰的,則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到底孩子自願發生性行為算強姦嗎?從上文的講解中可以知道,與孩子發生性關係的,不管孩子是否願意,此時都要以強姦罪定罪處罰。但如果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行為,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則不認為是犯罪。具體判定情況,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