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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1.31W)

一、合同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詐騙罪和貸款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1、兩者侵犯的客體不同。儘管兩者侵犯的都是複雜客體,且都包括侵犯了財產所有權,但側重點不同。合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合同監管制度;而貸款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則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

2、兩者發生的場合不同。合同詐騙罪發生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而貸款詐騙罪發生在行為人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過程中。

3、兩者侵害的直接物件有所不同。合同詐騙罪直接侵害的物件是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貸款;而貸款詐騙罪侵害的物件是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二、貸款詐騙罪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三、合同詐騙罪最新量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在合同詐騙案件當中,籤合同是以詐騙為目的的話,合同是無效的,關於貸款詐騙,就算當事人是通過提供一些虛假的證據材料而獲得貸款的,可是貸款還是要依法償還的,合同詐騙和貸款詐騙也區別於一般的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