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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地管轄和級別管轄有哪些關係?

訴訟管轄 閱讀(4.94K)

屬地管轄和級別管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屬地管轄就是案件所屬地區管轄範圍,級別管轄就是案件應當歸哪一級管轄,地域管轄確定行政機關行駛權利的範圍,級別管轄確定行政機關的處罰範圍,地域管轄是最經常的管轄部門是縣級行政主管部門。

屬地管轄和級別管轄有哪些關係?

給你個簡單明瞭的答案,地域管轄就是一審的案子歸那個地方管,級別管轄就是一審的案子歸哪一級別的法院管。就比如一個智慧財產權的案子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話,北京市就是由地域管轄確定的,中級人民法院就是由級別管轄確定的,也就是說這2者共同決定了一審案件的管轄法院。

一、從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的關係看。地域 管轄是確定行政機關依職權實施行政處罰的地域範圍

是解決行政處罰權的塊塊劃分問題,圍內行使行政處罰權,縣一級行政機關有權在本縣的行政區域範圍內行使行政處罰權。級別而級別管轄則主要解決不同級別的行政機關分別管轄哪些違法行為,也就是說哪些違法行為可以由低一個層次的行政機關處罰,哪些違法行為只能由高一個層次的行政機關處罰。由此可見,地域管轄是在級別管轄的基礎上劃分的,兩者的關係是先確定級別管轄,後確定地域管轄,也可以把兩者說成是縱橫的關係,即級別管轄是從縱的方面劃分,地域管轄則是從橫的方面劃分。

二、從適用地域管轄的社會普遍性和必要性看

地域管轄是我國行政處罰管轄制度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貫串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及國務院行政法規和各部門行政規章之中。如《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從適用級別管轄的社會特殊性及權威性看

對行政處罰在確定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行政機關管轄的基本原則下,《行政處罰法》也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也可以管轄。對這個問題,文化部《文化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五條明確規定:“上級文化行政部門可以辦理下級文化行政部門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下級文化行政部門對其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文化行政部門辦理時,可以報請上一級文化行政部門決定”。

那麼,到底按什麼標準或者依據來確定級別管轄的劃分呢?從當前文化行政處罰的實踐看,筆者認為確定文化行政處罰級別管轄劃分的依據或標準,應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第一,實施行政處罰在本轄區本領域的影響程度。這是影響級別管轄最重要的因素。應該說,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的影響是一個包含多重內容的不確定

綜上所述,屬地管轄和級別管轄,級別管轄具有特殊性,確定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依據案件具體情況,下級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上級部門辦理案件,屬地管轄,有利於案件偵查取證,維護社會秩序,有利於平衡各級行政機關行駛處罰權的分工和許可權,地方政府有權行駛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