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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移送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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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轄級別管轄移送管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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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級別管轄是指審判管轄中的一種,亦稱為"審級管轄"、"事務管轄"。各級審判機構對第一審案件管轄範圍的劃分,主要根據案件性質、情節輕重和影響範圍大小來確定。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不同。級別管轄從縱向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許可權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級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而地域管轄從橫向劃分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許可權和分工,解決某一民事案件應由哪一個人民法院管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