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

法律 閱讀(1.01W)
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繼承案件有級別管轄嗎

有。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遺產繼承糾紛案件屬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並且是專屬管轄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