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判決執行>

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判決執行 閱讀(1.19W)

一、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多久開庭

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後開庭的時間不是法定的,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後,會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

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民事案件法院立案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民事案件開庭後的庭審流程是怎樣的?

1、庭審準備

(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

(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

2、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首先由原告口頭陳述其訴訟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理由,然後由被告陳述案件事實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見。

(2)出示證據和質證,當事人陳述結束後,必須將案件的有關證據在法庭上展示,並由當事人進行質證。

3、法庭辯論

法庭辯論是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根據法庭調查階段查明的事實和證據,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相互進行言詞辯駁的訴訟活動。

4、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四、民事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雖然我國法律制度中沒有規定民事案件的開庭時間,可是,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是從法院立案之後就開始計算的,所以,如果案情較為複雜,立案到開庭的時間也不會特別長。但具體什麼時間開庭,雙方只能等人民法院的通知。